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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院将对扣押车辆举办首期专场拍卖会

1999-12-10 来源:生活时报 林靖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9日讯(记者 林靖) 为维护法律尊严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依照法律规定,对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对已扣押、评估完毕的被执行人的车辆进行集中公开拍卖。

一中法院委托北京机动车拍卖中心,将于12月11日下午2:00,在坐落于北四环小营路口东南角的北京国际珠宝交易中心举办执行扣押车辆首期专场拍卖会。此次拍卖会将对北京丹侬企业集团、山西云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南德高科技产业城、中国华阳技术贸易公司四家被执行人的奔驰560、皇冠、切诺基、桑塔纳、富康、普瑞斯、昌河货车、红叶面包、新凯、蓝鸟等16辆机动车进行现场拍卖。12月10日开始预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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